资产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1-03-31 浏览次数: 46


上海应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办法

(试行)


为加强公司对资产的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产权的登记、界定、变动;资产的购置、调配、使用、处置、评估、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

二、由学校调拨、配置的资产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三、公司自行购置和历史留存的资产,价值低于500元的,作为低值易耗品;价值大于500元(含500元)纳入公司资产管理范围。

四、公司各部门需购相关资产时,应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见附件)。属低值易耗品的,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同意,上报公司办公室统一采购。办公室做好领用登记手续。资产采购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经公司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资产采购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含2万元),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五、公司办公室设立资产专管员岗位,具体负责公司各项资产的购置、验收、发放、使用、保管、维修保养和处置,并对所管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

六、500元以上的资产须办理入库登记手续,相关人员须按要求逐项办理设备入账的手续,由办公室资产专管员进行日常管理。

七、公司办公室对资产实行动态管理,按规定上报统计数据,同时每季度定期与财务部门帐核账、每年定期与使用部门账核物。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防止资产流失。对调离公司和离退休的教职工(含校内正常岗位调动),须办理相应的移交手续。

八、公司对配备给个人的固定资产或物品由办公室统一进行领用与交还工作,任何个人不能自行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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