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公章管理和使用规定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公章管理,规范公章使用程序,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公章管理和使用规定。 一、公章的管理 公司分管行政工作副经理是负责公章保管及监督使用责任人。 二、公章的使用规定 1、公司下属各部门需使用公司公章前,须填写《上海应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用印申请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至公章保管人处办理用印手续。 2、为保障公章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公章保管人应严格执行公章管理规定。如公章保管人暂离工作岗位一段时间,则由公司指定人员代管公章。 3、公章保管应存放在牢固的保险柜或抽屉内,随用随开,用毕上锁。 4、公司公章原则上不得携带外出。若确因工作需要带章外出使用的,事先填写《上海应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用印申请单》,并说明带章外出理由,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用印人对公章的使用承担一切责任。 5、凡涉及公司重大事项需用公章时,需经分管领导及总经理同时批准。 6、若发现公章遗失、被盗或被伪造等情况,应立即追查处理,并书面报告公司正职领导。 三、公章的使用范围 1、以公司名义报送的各类文件。 2、由公司出具的证明、介绍信及有关材料。 3、公司与另一方签订的工程项目、业务项目、办公设备及用品的采购等合作协议(合同)。 四、失职责任的追究 由于审批人的过错决定或公章保管人的过错行为,使得公章使用后而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或产生负面影响的,经核实情况后责任确切的,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并酌情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五、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规定相应废除。
上海应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附件:上海应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用印申请单 年 月 日 部门 | | 用印人 | | 用印内容 | | 发往单位 | | 分管领导意见 | | 分管领导签名 | | 总经理(书记)意见 | | 总经理(书记)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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