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路商铺公开招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上海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沪财教〔2016〕26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现就我校桂林路相关商铺进行公开招标,凡对商铺经营有意者,有服务意识、符合招租条件的均可参加本次公开招租。
一、招标方、招租标的、租赁期限与租金
1、招标方: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管理方:上海应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招租标的(详见附图)
标的序号 | 地址 | 面积(㎡) | 底价(含税价,不含物业管理费)(元/㎡/天) | 租赁期(年) | 经营业态 |
1 | 桂林路245-249号 | 162 | 7.70 | 自招标合同签订日或续订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商业 |
注:上述商铺不得经营以下项目
对周边教育环境有影响的酒吧、网吧、快递、易燃易爆等业态的项目;有损公序良俗的洗浴、发廊、按摩等业态的项目;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餐饮、仪器、工场等加工业态项目;其他影响居民、单位、学校周边环境的业态项目。
3、租赁期限与租金
租赁期限为自招标后双方确认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具体起止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合同中的租金一年签约一次(视每年综合评审是否合格确定续签),续签的每年租赁租金以评估价为基准,根据投标价格同比例确定,具体增幅每年评审合格续签时确定。
4、租金、管理费及水电等计算方法
租金:每年按365天计算,分12个月。
1)管理费:0.3元/平方米/天,每年按365天计算,分12个月。
2)租赁期间水、电费按使用计量由承租方承担。水、电由市政部门提供的,由租户直接向市政部门缴费;水、电由管理方提供的,由租户按管理方根据双方约定的方式收取。
二、租金、管理费及押金缴纳方式
1、租金及管理费每3个月缴纳一次,先付款后使用,具体条款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2、合同生效后第一个月的10日内先缴纳一个月的商铺租金作为诚信押金。押金在合同期满后无息归还,押金用途在合同中约定。
三、资质条件
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商业道德,具备一定的经验和资金实力的企事业法人(含个体户)或年满18周岁(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并服从统一管理的。
四、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预设上述标的租金最低底价,在报价中不得低于最低底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2、投标时请按上述《招租一览表》中的“标的序号”内容进行挑选,一个投标单位或个体只能投一个“标的序号”的项目,超过一个以上的视为报价无效。
3、投标人应根据上述《招租一览表》中的某一“标的序号”的内容,自行实地查看(我方提供方便)了解投租标的物的基本情况。
4、投标方中标后须自行经营,未经招标方同意投标方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得变更投标方案上的经营业态,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5、投标方未经出租方、管理方同意不得转租。
6、投标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商业道德。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
2、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注明标的物每平方米的单价和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投标报价表(见附件一)
4、授权委托书、廉政承诺书(见附件二、三)
5、相关证明材料:法人代表证书及身份证(如有授权委托代理人则授权委托代理人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廉政承诺书等基本情况复印件。
6、投标人可根据各自的经营内容特点提供详细的符合要求的服务方案等。
7、纸质文档一式三份,报价单请加盖红章,否则为无效报价。报价文件A4装订成册,长边胶装(除个别资料如图纸等可采用A3纸,短边胶装),且不得采用硬封面。报价文件应胶装、不易拆散和换页。需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人签字,密封有效,封袋及封口骑缝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人签字,外包装上应当注明标的序号。
六、开标
1、招标单位在规定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开标时,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请所有在场的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情况。
3、招标单位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七、评标办法
由学校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评标,本次评标采用“百分制评标法”,分别对技术标与商务标进行评分。
技术标评分与商务标评分汇总后按平均分数高低确定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排名顺序,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计算平均分出现并列时,商务标得分高者优先。
八、合同的签订
招标单位以有效的方式通知第一中标候选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并按相关规定签订租赁框架协议及租赁合同,若中标者经招标方通知7个工作日内,不能按招标方的方案及有关条件洽谈合同的,视为自动弃权,由评标排名第二者中标,如此类推。
九、其他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方应承担其投标书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3、本招租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投标方一旦中标,投标方在投标书中的所有承诺、相关方案,招标方有权要求写入合同,否则,招标方可以在中标候选单位中重新确定中标单位。
十、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
1、公告日期:2021年1月18日起至2021年1月25日止。
2、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月25日24:00。
3、报名邮箱:yxypzb2021@163.com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电子及纸质文档):2021年2月26日10:00之前。
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漕宝路120号56号楼会议室
6、开标时间:2021年2月26日10:00
7、开标地点:漕宝路120号56号楼会议室
十一、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芄
电话:13641892678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20号
上海应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8日